close

  本報10月7日訊(記者 劉曉群 通訊員 劉建國)頂級裝備、虛擬寵物、各色服飾……隨著網絡游戲的普及,虛擬財產的交易已經並不鮮見,一個賬號甚至能賣到數萬元乃至幾十萬元,因此帶來的糾紛也逐漸增多。虛擬環境中的合同交易行為應如何認定?記者近日採訪得知,長清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網絡游戲引發的糾紛。
  長清區法院認為,原被告雙方簽訂的“夢幻西游”虛擬角色交易協議書,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,為有效協議,雙方當事人應嚴格履行。雖然此買賣合同內容涉及虛擬財產,但虛擬財產也具有現實意義的價值,商事案件意在保護經濟市場秩序,也應將虛擬世界的財產列入合同法保護範圍,因此認定為有效合同。最終,法院判決原告張某與被告李某雙方簽訂的《“夢幻西游”虛擬角色交易協議書》有效,被告李某名下的“夢幻西游”網絡游戲賬號以及該賬號下的裝備歸張某所有。
  案件經過
   安徽阜陽的張某與濟南長清的李某是網友,都是網絡游戲的“骨灰級”玩家。李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,在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旗下的“夢幻西游”游戲中註冊了網絡游戲賬號,並擁有一些“頂級”游戲裝備。張某與李某協商後,計劃用14萬元購買李某游戲賬號及名下游戲裝備。
  9月6日
  張某通過網銀向李某轉賬7萬元。5天后再向李某轉賬6萬元。
  9月11日
  張某、李某正式簽訂協議書一份,約定以14萬元的價格將李某賬號以及名下的游戲裝備轉讓給張某。根據協議,李某應將網絡游戲賬號密碼、密碼保護、賬號安全碼等角色賬號相關資料及時交給張某檢驗,ID以及解鎖碼由張某保管,李某不得再使用此ID。
  李某將賬號的密碼和安全碼告知了張某。張某自此可以登錄該賬號進行網絡游戲,但他沒有將該賬號的安全信息解除掉。
  10月25日
  李某向張某索要剩餘的1萬元錢,張某承諾晚幾天再付,但李某不同意。
  10月28日 11月7日
  李某在網上以驗證身份信息的方式找回了上述游戲賬號,張某無法再登錄該游戲賬號。
  張某將餘款1萬元存入李某賬戶,但李某沒有將雙方交易的游戲賬號交付給張某。為此張某訴至法院。  (原標題:價值14萬元的虛擬財產該歸誰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t77ttcdf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